【性侵妻子】涉兩度強姦分居妻子 地盤工判囚7年半
發布時間: 2023/02/22 17:26
地盤工疑不滿分居妻子與男性友人通訊,涉於兩度強姦對方,被控後又要求妻子撤銷投訴。涉案地盤工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強姦罪成,另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,今(22日)於高等法院被判監7年半。法官斥被告通姦在先,卻具雙重標準,因妻子與男士聯絡而惱羞成怒,以不必要武力進行性交。
被告現年44歲,任職地盤管工,原被控4項強姦及1項未經同意下作出肛交罪,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9月14日,在一單位4度強姦X,並與X作出肛交,而在肛交時X並不同意。其中1項強姦罪於審訊期間獲撤控,陪審團最終裁定兩項強姦罪成,被告於開審前則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。
法官判刑時指,創傷報告顯示X因事件受傷害深,她於審訊期間方知道被告早已與另一個女人有染,對於部分指控不成立感到不忿,並因須在庭上被盤問而感到不快。
法官指被告與前妻育有一對子女,與本案事主X目前仍是夫婦關係,其間與另一名女子戀情結束後,曾因刑恐對方而被判監4個月。
法官指被告因發現X手機與其他男士通訊而惱羞成怒,早前因刑恐另一段感情的事主而被判囚,法官指被告雙重標準,「自己通姦就得,X與另一個人一齊就唔得」,並以不必要武力進行性交,期間曾掌摑事主及沒有使用安全套,均屬加刑因素。
就妨礙司法公正罪,法官指罪行嚴重,被告涉及強姦罪,不斷致電及寄出8封信予X,要求X撤銷指控,可見其堅持和固執,幸X不受其影響,考慮所有情況後,就3罪共判監7年半。
控方早前開案詞指,案發時39歲的X任職售貨員,於案發前兩個月與被告協議離婚,被告亦於X住所收拾物品及交還鎖匙後離去。案發前一天為中秋節,X相約男性友人外出慶中秋後回家,被告突然出現及推她入屋,查看X之手機,發現有男性通訊紀錄後責罵X,其間與X多次性交。
被告還押期間,多次致電及寄信予X,要求X找已替他聘請律師的胞弟,著X向胞弟表示會撤銷投訴,被告又稱希望與X和平處理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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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